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港东港区粮食输送管廊工程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发改技〔202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秦皇岛港东港区粮食输送管廊工程项目,依托秦皇岛港东港区现有304#泊位及2台移动式卸船机等装卸设备进行粮食卸船,保留原矿石接卸能力,建设粮食皮带机廊道约3.8公里,将粮食输送至后方规划粮食筒仓区,设计年吞吐量为粮食 300 万吨。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皮带机及机房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工艺设备改造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消防工程、供电工程、控制工程以及暖通工程、海关围网及监控等。
2.2 招标范围: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卸船机改造及散粮皮带机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技术规格书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中应附2020年度、2021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并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各分项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16 09:00:00 至 2022-09-2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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