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蒙东分公司标准编制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19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新能源蒙东分公司标准编制委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蒙东分公司标准编制委托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投标单位应完成2项目国家标准和3项能源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全国电力储能标委会评审后正式发布。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则根据考核条款进行相应考核。
2.6 招标范围: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等2项国家标准和《储能电站技术监督导则》、《参与辅助调频的电源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试验规程》、《参与辅助调频的电源侧电化学储能系统调试导则》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的协作编制服务,编制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相关要求。同时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完成上述5项标准的预研、立项、起草、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及评审会议组织等工作,并最终完成上述标准的正式发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标准编制承诺书,承诺其编制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等2项国家标准和《储能电站技术监督导则》、《参与辅助调频的电源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试验规程》、《参与辅助调频的电源侧电化学储能系统调试导则》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能够在2年内完成,并通过全国电力储能标委会评审后正式发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9月22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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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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