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22929FW045801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22929FW045801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有效强化公司车辆管理,现公开招标1家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对本公司所有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必须证照齐全,具有车辆二类(含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保证各维修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运行,满足本次招标的采购需求。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进行查询,需提供截图)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间点为报名时间内。
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严禁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具备承担该项目所需的相应规模、管理水平、管理能力、技术及经验,拥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书。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廉政承诺书、并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7.在伊春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9月23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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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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