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 城建集团 咸宁际华园 项目 ( 钢材) 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CC-WHJC-2022-102
1. 招标条件
1.1 新 建咸宁际华园 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咸宁际华园项目部 , 已由咸宁市住建局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际华园 项目,位于 湖北 境内,合同工期: 7个月;合同金额 3 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建筑面积约88000平方米。具体包括:售楼部,3栋商墅样板房等。售楼部2层,无地下室,结构高度10.8米,首层高度6米,二层高度4.8米,带2部电梯。商墅2层,无地下室,结构高度6.75米,首层高度3.65米,二层高度3.1米,坡屋面,无电梯。首开区含合院及配套设施。其中合院196套。另外包括酒店 。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 .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 《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 2 017 】 1 23 号);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采 【 2 018 】 6号 )。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 . 2 . 1 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 须提供近两年( 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 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 扫描件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00 万元(含)人民币 。
( 5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 ISO9000 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 6 )供货业绩: 提供投标人 2020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 ( 可以不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和销售代理证明 )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 2020-2022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可不提供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年期间注册的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2 )与本招标项目 相同投标 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3 )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 )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7 )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 , 或 ( 和 )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8 )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 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平台( https:// )注册成为会员,并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办理 CA 锁所需资料及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中心 - 下载中心 -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 通过平台( https:// )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中心 - 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 1 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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