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歌乐山供水系统一级车间永磁电机供货及伴随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歌乐山供水系统一级车间永磁电机供货及伴随服务,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重庆市主城区主要的供水公司,日供水能力超过150万m3/d。为响应政府号召,对沙坪坝水厂歌乐山供水系统四级泵站歌乐山一级泵站三台交流电动机进行更新,包括电动机本体和联轴器、机座等。由于是设备改造,需要跟现有设备配合,安装尺寸和旋转方向等中标单位需现场落实。
2.2招标范围:电动机采购清单
序号 | 招标电动机类型 | 安装位置 | 电机编号 | 数量 | 主要参数 |
1 | 异步启动同步运行永磁电动机 | 沙坪坝水厂 歌乐山车间 | 1#电机 | 1 | 380V,110KW,3000r/min |
2 | 异步启动同步运行永磁电动机 | 沙坪坝水厂 歌乐山车间 | 3#电机 | 1 | 380V,110KW,3000r/min |
3 | 异步启动同步运行永磁电动机 | 沙坪坝水厂 歌乐山车间 | 4#电机 | 1 | 380V,110KW,3000r/min |
2.3交货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运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校对、调试、试运行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50万元。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低压异步启动同步运行永磁电动机购销合同一个,其中供货设备主要参数不低于采购清单要求。
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为生产企业自身的;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是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与用户之间的合同。业绩不能为生产企业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合同或代理商(经销商)相互之间的合同。
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2021年盈利,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告中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05-0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2 年 09 月 21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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