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7-2260SCCZA660)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升降平台车购置项目经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1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A660;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升降平台车购置项目,采购1辆升降平台车/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2.3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交货地点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升降平台车/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 辆 | 1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车辆生产出厂日期要在交付日期前6个月内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将军大道中国邮政航空物流集散中心 |
合计 | 1辆 | |||||
说明: 1.以上车辆均要求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以上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3.以上车辆出厂日期均为交付之日前6个月内。 4.以上车辆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型号车辆生产厂家原始出厂时的标准配置采购。 5.凡售后服务需求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款车辆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6.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7.具体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注:以上数量仅供报价参考,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2.4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在地有效的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
3.2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5 投标人应为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不得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或所投车辆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及车辆检测报告(提供通告及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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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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