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六盘水市烟草公司水城分公司2023年度烟用物资及烟叶市内、区内运输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0773-2241GZZC074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投标方式:投标人线上投标,线上需要使用ca进行电子签章
6、项目概况与范围:采购1家运输单位负责2023年度烟用物资及烟叶市内、区内运输采购(含水城、六枝、钟山),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的媒介: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300万元。
9、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21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提供资料:1.2021年8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税付款凭证;2.无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税付款凭证的,须提供2021年8月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资料:1.提供2021年8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收完税证明或付款凭证;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2021年8月以来由所在地社保管理或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被邀请人公章))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6)自2019年8月1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无投标人相关行贿行为(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自2019年8月1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载有投标人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告知书:遵守《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公开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烟黔办〔2020〕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贵州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烟黔办〔2021〕6号)相应条款,并签署告知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殊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1家运输单位负责2023年度烟用物资及烟叶市内、区内运输采购(含水城、六枝、钟山),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2、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00至2022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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