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SG-00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伊宁西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热网工程尾工续建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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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伊宁市伊宁园区
2.项目规模:拟建设工业蒸汽管网约2.5公里(实际长度以施工
图为准)
-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50日历天。(以招标方批准的
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SG-00701 | 一期热网工程尾工续建项目 | 拟建设工业蒸汽管网约2.5公里(实际长度以施工图为准),分两段建设,具体施工方案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负责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管线的敷设及附属设施土建及安装施工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所需管材、辅材和设备等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储存,招标人现有材料和设备的运输(现场二次倒运)及储存,土建施工(包括井、直埋管的开挖、回填),道路开挖与恢复,绿化移栽与恢复,安装施工(包括安装、水压、吹扫等检验与试验),管线碰口,管网计量,调试(包括消缺、试运行等),性能验收试验;环保验收、市政规划验收、特种设备备案取证、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培训等)等为了完成本工程的其他辅助工作。 | 500 |
说明: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若本次继续参与投标,仅报名即可,不需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否决投标,一次公告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热网工程尾工续建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类。
9.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完工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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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30 11:30到2022-10-1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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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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