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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五局义东高速、二十四局金建高铁、城建集团张家港高铁新城项目钢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二次招标

2022-10-09 10:58:2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建十五局义东高速、二十四局金建高铁、城建集团张家港高铁新城项目钢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22-33-1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义东高速东阳段土建第0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浙江交投集团自筹。

1.2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Ⅱ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地方征地拆迁费用26.83亿元,浙江省人民政府承担32.31亿元,国铁集团承担5.7亿元,其余使用银行贷款。

1.3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业主: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义东高速公路东阳(南市至南马)段TJ03合同段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由花园村福山景区起始,路线总体走向呈北向南,经花园村、南马镇至本项目终点,设置王店枢纽与东永高速相接,并预留规划温义高速的接入条件,起点桩号K21+900,终点桩号K33+431,路线全长11.531km。工程造价8.62亿人民币。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挖方361.375万m3(含隧道挖方16.396万方),路基填方205.385万m3,排水及防护圬工砌体8.521万m3。特大桥2062m/1座、大桥2781m/9座,中桥369m/6座;共有桩基967根,立柱815个,盖梁279个,预制混凝土预应力T梁2065片,1跨(双幅)55m钢混组合梁。中隧道509.5m/1座。涵洞通道36道(圆管涵20道、箱式通道2道、盖板通道13道、盖板涵1道)。一般互通1处,匝道收费站1处,枢纽式互通1处,服务区1处。全线共有混凝土257788.9m3(含隧道喷砼、附属片石砼)。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3月。

金建Ⅱ标铁路施工里程为DK30+017~DK64+547(含DyK61+200~DyK64+848),全长34.53km(以左线计),桥隧比88.9%。主要工程内容为:1.正线路基3.2km,占比8.6%。设2座车站,建德站为既有站,大洋站为新建站。2.桥梁全长11.43km,占比33.1%。特大桥7座7.77km,大中桥18座3.66km。(1)箱梁制架338孔,设兰溪、建德2处梁场。兰溪梁场制架箱梁254孔(含一标57孔),建德梁场制架箱梁84孔。(2)特殊孔跨13处,其中斜拉桥1处,为跨新安江(112+216+112)m矮塔斜拉桥。3.隧道全长19.99km,占比55.8%。共21座,其中双线13座,单线8座。4.无砟轨道工程:长度大于1km的隧道、隧道群(含隧道间桥梁)地段铺设CRTS双块式无砟轨道,无砟道床施工30.57铺轨公里。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月2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7月27日。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含桥梁)、景观绿化工程、安置房及公建配套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市政工程:①新建道路(含桥梁)约47704米,其中新建2条快速路约8728米;新建5条主干路约8877米;新建9条次干路约6041米;新建支路约24058米,改建道路(含桥梁)约7694米;②智能交通工程;③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绿地建设、防护绿地和水域景观,其中公园绿地约239522平方米,防护绿地约545154平方米,水域景观约230749.5平方米。(2)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工程,包括学校、体育中心、综合医院、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行政办公、社会停车场、供电设施、邮政设施等工程。其中:安置房的总用地面积约718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公建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821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高铁新城西北片区,项目占地约8.1平方公里(不含黄泗浦生态园),其中西片区2.8平方公里(北至华天路,南至新泾路,西至二干河东路,东至双鹿路),北片区5.3平方公里(北至张扬公路,南至南苑路,西至西环路,东至新204国道)。子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子项工程施工周期约24个月。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SN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SN02、SN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招标物资2021-2022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及《铁路混凝土》(TB/T 3275-2018)中的各项规定。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扫描清楚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得超过1个。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CY01、CY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若出现供应不符合品牌要求油料的情况,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每年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须提供清晰合同扫面件,模糊不清的合同视作无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件。

GC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物资品牌应为沙钢、永钢。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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