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深圳电信重点客户智能数据处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深圳电信重点客户智能数据处理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2-D-A2335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预算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预算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注:按6%税率计算 | 服务地点 |
1 | 2022年深圳电信重点客户智能数据处理服务采购 | 系统集成 | 456.45283 | 483.84 | 深圳市 |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招标范围:提供定制化的数据处理服务:拟采购 2000 套智能数据处理服务(支持定制化开发、上网、数据交互等功能),用于支撑展业员对社区内服务,本项目是为 2000 名展业员提供智能数据处理服务,包含统一资产管理、策略保护机制、数据丢失保护、软件应用、用户统计、数据统计、应用统计等服务。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提供三年的技术支撑服务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6.4528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45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无。
3.4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须拟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以及4名技术团队成员。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 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备注:请提供以上所有团队成员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负责人的个人简历。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5)在最近三年内(2019 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6)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15)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不得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2017 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3.9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保险形式的,须提供保函、保险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须在2022年10月12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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