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20-0549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胶轮车跑车防护装置公开招标,数量2套,其中:济二煤矿1套,赵楼煤矿1套。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采购范围:
项目 | 设备名称 | 使用单位 | 数量 |
1 | 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 | 赵楼煤矿 | 2套 |
2 | 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 | 济二煤矿 | 2套 |
相关配套装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工控机 | / | 套 | 5 |
2 | 数据报表打印机 | / | 台 | 1 |
3 | 矿用本安型信号检测报警器 | / | 台 | 3 |
4 | 矿用本安型发射器 | / | 个 | 64 |
5 | 矿用本安型接收控制器 | / | 台 | 6 |
6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 / | 台 | 20 |
7 | 矿用隔爆型摄像仪 | / | 个 | 7 |
8 | 煤矿用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 MHYP4*2 | 米 | 600 |
9 | 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 | 4*1 | 米 | 1000 |
10 |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 3*2.5 | 米 | 2600 |
11 | 煤矿用阻燃通信光缆 | 8芯 | 米 | 4400 |
12 | 光/电转换 | / | 对 | 6 |
13 | 矿用本安型雷达测速传感器 | / | 台 | 7 |
14 | 矿用隔爆本安型声光报警器(启动报警器) | / | 台 | 8 |
15 | 阻车装置(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动执行器) | / | 台 | 6 |
16 | 阻车装置(聚氨酯填充块材料) | / | 个 | 6 |
17 | 阻车装置(机加工脱落支架) | / | 套 | 6 |
18 | 矿用隔爆型低压电缆接线盒 | BHD2-25/660(380)-4T | 个 | 18 |
19 | 矿用本安电路接线盒 | JHH4 | 个 | 18 |
20 | 矿用光纤接线盒 | FHG-4 | 个 | 9 |
21 | 安装、辅料、辅件 | / | 套 | 3 |
22 | 系统软件 | / | 套 | 1 |
(2)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交货地点:招标人或设备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2.4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招标人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招标人。投标人需以《承诺函》形式明确上述内容,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整机所有部件及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3倍。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经营范围的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发标日前注册的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相关信息。
(3)具有此次招标项目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招标项目中组件或配套件也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1)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2)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00
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