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石化智能防爆巡检机器人-5312144863-机器人智能巡检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石化智能防爆巡检机器人-5312144863-机器人智能巡检项目(WZ20221109-2411-1454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器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智能防爆巡检机器人\RXLS-EX102 0-1m/s | 1.00 | 台 | 包1-机器人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9.1本次招标总价设置最高限价198万元。(含税) 3.1.7 9.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不少于2台本次投标产品使用单位的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附发票复印件)或用户使用证明(附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3.1.8 9.3 供应商需书面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满足Ex d IIB T4整体防爆技术要求,提供防爆认证。 3.1.9 9.4 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本次投标产品具备可燃气、硫化氢、苯、VOCS气体泄漏检测功能。 3.1.10 9.5 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本次投标产品具备红外成像检测或CH4激光检测功能。 3.1.11 9.6 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本次投标产品的设备参数不得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指标及技术规格书中第8条中的乙方责任 3.1.12 9.7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机器人的生产、组装项目。 3.1.13 9.8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本次投标产品具有自主安全避障。 3.1.14 9.9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函。 3.1.15 9.10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价中予以扣分。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 8:00时至2022年10月2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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