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自动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自动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6-04A-2022-D-D2459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预估规模:450万元(含税)。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1.3招标范围:自动消防设备采购。具体产品名称、规格、预估数量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灭火面积 | 预估数量(枚) | 备注 |
1 | 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壁挂式 | 0.3立方米 | 6214 | 标配含热启动装置(1m热引发线)(覆盖不小于0.3立方米),有效期10年。 |
2 | 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壁挂式 | 1立方米 | 4850 | 标配含热启动装置(1m热引发线)(覆盖不小于1立方米),有效期10年。 |
3 | 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壁挂式 | 3立方米 | 3481 | 标配含热启动装置(1.3m热引发线)、支架(覆盖不小于3立方米),有效期10年。 |
总计 | 14545 | / |
1.1.4交货期:收到甲方订单后,15个日历日之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1.5交货地点:全疆范围内。
1.1.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相关要求。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本次集采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计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
1 | 第一名 | 份额1(60%) | 270 |
2 | 第二名 | 份额2(40%) | 180 |
合计 | 45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壁挂式类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合法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壁挂式类产品(灭火面积分别为0.3立方米、1立方米、3立方米))应通过由具有CMA/CNAS等具有检测资质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订单/发票/结算依据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灭火装置产品销售类)业绩,业绩累计金额至少提供100万元。(若为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业绩仅认可制造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②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采购订单/发票/结算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③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发票/结算文件为准。
注:如框架合同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结算文件或以上任意两种文件(如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则以发票为准。
2.6其他要求:
2.6.1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如发现违法转包及分包行为将终止本项目合同。
2.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4日23时30分至2022年10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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