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卷一、卷三车间真空系统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卷一、卷三车间真空系统工程。
2.2 项目编号:201603140.06.02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投标人负责购置8台干式(无油)螺杆真空泵及集成中央控制系统,且依据所投8台真空泵和中央控制系统的技术标准,采购现场变频器柜、控制柜、相关电力电缆、控制(通讯)电缆、流体管(含管路阀门等附件),电缆桥架、计量设备等,在卷包一车间进行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在卷包一车间卷包区域内铺设真空管环网,新增35台套卷包机组、8台封箱机及打条机用的真空支管。具体内容以“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图纸为准。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5 工期要求:
(1)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及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中标人具备供货条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安装调试期:接到招标人按照调试通知后18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工作。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以为关键设备(干式(无油)螺杆真空泵)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
①投标人若为关键设备(干式(无油)螺杆真空泵)的制造商,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
②投标人若为关键设备(干式(无油)螺杆真空泵)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商(干式(无油)螺杆真空泵)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真空(或空压)系统工程实施业绩;
真空(或空压)系统工程实施业绩判定标准:
①合同内容须包含“真空(或空压)系统工程”内容;
②合同内容涉及“真空(或空压)系统工程”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若合同无法直接体现前述金额的,投标人应提供金额证明材料);
③合同仅包含真空(或空压)设备供货内容的不作为业绩判定依据。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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