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新柏煤矿煤矿井下爆破一氧化碳
快速消除技术研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264)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新柏煤矿煤矿井下爆破一氧化碳快速消除技术研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
2.2 规 模: 理论分析、设计、现场试验、现场指导和技术跟踪。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新柏煤矿煤矿井下爆破一氧化碳快速消除技术研究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
2.5 服 务 期: 总工期36个月
2.6 招标范围:(一)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1.炮眼一氧化碳原位消除技术研究
研究高温一氧化碳消除剂在爆破瞬间对一氧化碳产物的消除效果,分析消除剂粒径、使用量以及消除剂粉体摆放方式对一氧化碳消除率的影响,确定一套适用于煤矿岩巷爆破一氧化碳消除的工艺参数,形成一种炮眼一氧化碳原位消除技术。
2.消除剂帘板一氧化碳二次拦截消除技术研究
基于常温型一氧化碳消除剂,制备一种用于烟气流中一氧化碳气体消除的消除剂帘板,研究消除剂使用量、帘板结构特征、悬挂点与爆破点距离等工艺参数对一氧化碳拦截消除效率的影响,完善消除剂帘板结构设计,形成一种一氧化碳拦截消除技术。
3.爆破一氧化碳治理技术现场应用及综合评价
现场试验地点根据采掘接续进行安排,进行爆破过程一氧化碳治理,对炮眼一氧化碳原位消除技术与消除剂帘板一氧化碳二次拦截消除技术的效果进行评价,实现一氧化碳高效消除;完善高温消除剂布置、消除剂帘板结构参数等工艺设计,形成一套适用于松柏煤矿爆破作业的一氧化碳超限治理技术。
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项目总工期36个月。
(二)其它说明
1.形成一套适用于新柏煤矿井下爆破一氧化碳快速消除技术研究的技术;
2.岩巷实施爆破后,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消除率达到50%以上,回风巷中一氧化碳浓度消除率达70%以上;
3.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受理发明专利2项,专利权人均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必须提交专利策划书,因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周期长,需在合同执行期内提供授权通知书。
4.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
5.项目实施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通过华能集团公司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解决煤矿井下爆破CO消除或煤矿灾害防治方面的论文或专著至少1项,2017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参与过1个井下爆破CO消除或煤矿灾害防治方面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1项煤矿井下爆破毒害气体消除或煤矿灾害防治方面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31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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