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委托,对洛阳分公司污水处理生化曝气系统改造项目微孔软管曝气系统公开招标所需微孔软管曝气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1110-5509-15348-B1 2.项目内容:洛阳分公司污水处理生化曝气系统改造项目微孔软管曝气系统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曝气系统\0.5-1.25m3/m.h 聚氨酯 | 2.00 | 台 | 包1-曝气系统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3年4月30日、洛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 2. 投标方须严格遵守本技术要求,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方案、整套设备设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所有标识“★”的条款要求不得负偏离)。 3.业绩要求:2017年以来,提供石油化工行业污水3套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单个合同视为1套业绩)。提供可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供货发票、用户使用评价报告(附可确认的联系人、电话)。 4.提交近一年内第三方检测报告,含外观、尺寸、气孔密度、孔隙率、氧利用率、充氧能力、损失阻力。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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