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高新区桃园公园二期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210SZ-07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高新区桃园公园二期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高新区桃园公园二期景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管委会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高新区桃园路以北,枫叶路以东。 建设规模:本次设计范围内,规划绿化用地 20345.2 平方米、道路及硬质铺装用地8674.8平方米、配建地面停车位66个、公厕1个(建筑面积90平方米)、休息座椅15组、垃圾箱15组、标识系统9组。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和场地铺装、绿化种植、土方工程、景观小品、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及弱电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襄阳高新区桃园公园二期景观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园路和场地铺装、绿化种植、土方工程、景观小品、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及弱电工程等。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2)施工的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类似项目业绩为设计类项目,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投标人信誉:(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6)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除的除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以上(1)-(5)项需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第(6)项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企业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6人员要求: 3.1.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类似项目业绩为设计类项目,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备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不予认可。2、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的,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 3.1.6.2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拟派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上述人员近3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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