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1253号】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2022-DLGK-A0006-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19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 | 1900000.00 | 19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项目的实施将为平顶山市税务局提供可靠供能,满足现有办公楼冷热供应需求。项目拟采购以电能为动力的供冷供热系统一套及新增一台箱变,并负责安装、调试、电力报装接入等;
5.2.质量要求:合格,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保证合同设备成功完整交付至采购人使用;
5.4.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24个月;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单位2022年1月1日(包含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按照“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 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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