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委托,对(重招)中石化洛阳分公司A22-98炼油二部高危机泵隐患整改项目-除盐水站(公开招标)所需除盐水站/Q=40t/h 0.4MpaG 主辅水泵扬程70m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1118-2399-16005-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石化洛阳分公司A22-98炼油二部高危机泵隐患整改项目-除盐水站(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除盐水站/Q=40t/h 0.4MpaG 主辅水泵扬程70m | 1.00 | 套 | 包1-除盐水站/Q=40t/h0.4MpaG主辅水泵扬程70m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3年3月31日、洛阳市孟津区(原吉利区)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储站或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招标方厂区内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必须为生产商。 2.业绩:2018 年1 月1 日以后签订商务合同,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行业至少2 套往复式压缩机除盐水站成功运行1 年以上(累计10000 小时)的业绩,且所提供水站业绩的技术指标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指标(供水量不小于40T/h,供水压力不小于0.4MPaG) ,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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