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已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海发改社发函〔2021〕178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西北角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 233740 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共查验场地 230000 平方米、海关业务用房 3740 平方米,及室外配套(包含室外道路、蓄车场、应急查扣车场&配套服务中心&邮快件处理中心场坪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控制价:1602545059.77元。
2.6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的规范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应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市新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允许非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与其在我市注册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或在我市注册的关联企业(即最终隶属于同一集团控股)的其中一家,组成同 一专业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揽业务),并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提供销售建筑服务,依法履行纳统、纳税义务、承接工程业绩。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2年11月8日08时30分 至2022年11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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