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第二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南召政采竞磋-2022-6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南召政采竞磋-2022-6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召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竞磋-2022-66 2、项目名称: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第二批)项目,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第二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第二批)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参加投标,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总公司资质、证书、业绩同等有效。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4日08时00分00秒---2022年11月18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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