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生产区土建维修及办公生活辅助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9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生产区土建维修及办公生活辅助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生产区土建维修及办公生活辅助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生产区土建维修及办公生活辅助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
2.5 计划工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周期合计36个月
2.6 招标范围:主要对生产区、办公生活辅助区各建筑单体、水系统、码头设备设施、管网、零星工作等内容进行维修及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7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 2 项及以上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业主评价等)
(4) 其他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21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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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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