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南方投资深大城际1标、大桥局株桥公司广州分公司、14局广湛铁路站前一标、18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A5标、25局凤翔商贸城片区路网项目(钢材、钢板、水泥、柴油)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2-103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PC构件购销,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广湛铁路站前一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深大城际1标(T4-五和)土建二工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 1 标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大城际1标(T4-五和)土建二工区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5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5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凤翔商贸城片区路网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凤翔商贸城片区路网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海口市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兰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4月23日兰州公司与佛山建装签订了PC构件购销合同,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构件总数150000.00m3,合同总金额暂定4亿元(构件数量及金额仅为参考,具体金额及数量以订单及订单当时市场价格为准),PC构件主要包括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空调板、预制沉箱等。
2.1.2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高铁设海底隧道1座,为湛江湾海底隧道,湛江湾海底隧道下穿湛江湾,全长9.640km(含盾构段7.352km、明洞及工作井段1.148km(其中小里程侧794m,大里程侧354m)、U型槽段1.140km(小里程侧760m、大里程侧380m),设计时速目标为250km/h、200km/h的单洞双线隧道。拱顶大埋深约 31m,其中软土(软黏土、淤泥质土、淤泥)厚约 5~15m,隧道中间段共约2.5公里为下穿湛江海湾水域段,其余为陆域段。
2.1.3龙胜站为深大城际的第5座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位于布龙路与龙华和平路交口东侧,沿布龙路布置。车站西侧为4号线龙胜站高架车站,东北侧为空地,西南侧为住宅区,东南侧为6号线上芬站高架车站。车站主体为地下二层(局部三层)单柱双跨,局部地下双柱三跨,全长283.6m,基坑深度为21.8-31.6m,基坑宽度为26.7-32.8m,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咬合桩,本站共设4个出入口、1个安全疏散口,2组地面风亭组,1个4号线换乘通道。
龙胜站~民治北站区间沿布龙路向东敷设与地铁6号线高架区间并行,下穿规划地铁6号线支线、规划地铁27号线等,区间地层为砾质粘性土、全、强风化花岗岩,局部中风化花岗岩。区间埋深15~28米,区间长度2.47Km,采用2台8.8米的复合式土压盾构机施工,由民治北路小里程端始发,龙胜大道站大里程端接收。
2.1.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5标为输水干线鲤鱼洲取水口至高新沙水库段的一部分。该标段起点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的LG08#工作井(本标不含该井),线路向东布置,沿广州绕城高速南侧布置,下穿甲子路、新基北路、鸡洲大涌后,沿规划伦教横八路道路两侧布置,至伦教街道鸡洲村LG临01#工作井。本标段为双线输水,设计输水流量80m3/s,长约5.64km,包括输水隧洞及线路上的工作井等主要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进场交通为专用道路,道路为四级公路,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2.1.5凤翔商贸城片区路网项目(一期)项目东起中山南延长线,西至美舍河,北临椰海大道,向南至规划南渡江大道。包含10条市政道路,总长度约4.77公里,其中城市次干路2条,分别为:商贸城二纵路西段全长481.708米,红线宽度30米;商贸城二纵路东段,全长444.789米,红线宽度30米。城市支路8条,分别为:商贸城一横路,全长652.853米,红线宽度12米;商贸城二横路,全长547.970米,红线宽度30米;商贸城三横路,全长135.843米,红线宽度20米;商贸城四横路北段,全长192.001米,红线宽度20米;商贸城四横路南段,全长135.841米,红线宽度20米;商贸城五横路,全长419.001米,红线宽度12米;商贸城一纵路,全长954.452米,红线宽度20米;商贸城三纵路,全长808.197米,红线宽度1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投标人资格条件
钢材
G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高线、盘螺、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高线、圆钢、盘螺、螺纹钢各品种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10000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供应钢筋的生产厂家必须在业主建议品牌库(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GC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水泥
SN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产品,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粉磨站,须声明熟料来源唯一;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SN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钢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钢板必须选用大型钢厂板材,如鞍钢、宝钢、湘钢、首钢、武钢等品牌,如选用其他钢厂产品,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2年11月16日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2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3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点为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通过该软件编制、加密并最终生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7.开标
7.1 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
7.2 地点:电子商务平台
重要提示: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共60分钟,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由于自身原因(自身原因指其他投标人可解密而自身不能解密)解密不成功,无法显示其投标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http://)
(2)平台(http://)
(3)平台(/)
(4)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5)深建材平台(https://www.szjcw.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