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HY-YZ-22132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2〕DP第001号《中国邮政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黑龙江试点项目维保服务合同》要求,拟对中国邮政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黑龙江试点项目维保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邮政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黑龙江试点项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预算金额:16.75万元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中国邮政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黑龙江试点项目维保服务采购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采购相关内容;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招标人需做出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所使用的电子发票平台,必须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示可以在黑龙江省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业务的平台且应该是该电子发票平台的所有者,或者平台所有者的分子公司;
9.在黑龙江省13个地市、71县具有服务机构;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投标人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3资格审查方式、方法:资格后审。开标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在线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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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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