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报批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27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报批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拟建项目用地及周边范围的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三级查询及相关专业咨询服务,直至取得省级矿产资源调查结果备案,满足项目建设和报审的规定。
服务期:自签订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至少具有3项新能源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报批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不低于2名,均需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报批业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主要编制人员不低于5名,应具有新能源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报批经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28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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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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