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2-CNCCC-FW-GK-2882/01
发标日期:2022年11月25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常州院南海地区鹰眼井下电视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常州院南海地区鹰眼井下电视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项目概况: | 常州院上海海铠防腐工程技术分公司承接甲方生产作业,需要提供鹰眼井下电视技术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南海地区海上平台 |
服务内容简介: | 鹰眼井下电视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备已完成的1项井下电视技术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等。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订单的认定为1项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到2022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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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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