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10kV电源外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10kV电源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10kV电源外线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0〕599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10kV电源外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口市演丰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回电缆线路均沿现有公路旁埋管敷设至海口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高压配电房进线柜,采用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专线供电,电缆总长为4.3km。
2.3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10kV电源外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 5651310.84 元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必须达到承装五级(含)以上级、承修五级(含)以上级、承试五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海住建施[2022]418号文件要求:我市新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允许非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业与其在我注册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或在我市注册的关联企业(即最终隶属于同一集团控股)的其中一家,组同一专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揽务),并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提供销售建筑服务。(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因“信用中国”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已转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2年11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12月18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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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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