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1X660MW火电及1.8GW新能源项目初步工程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44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1X660MW火电及1.8GW新能源项目初步工程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1X660MW火电及1.8GW新能源项目初步工程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
2.2服务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采购内容:在现有新华电厂厂址区域内初步规划1X660MW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建设条件、1.8GW新能源(暂按风电考虑)建厂技术规范、以及两项目的初步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提出《华能新华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X660MW及1.8GW新能源项目初步工程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报告》 。
主要原始资料:
2.3.1 招标方负责提供现有电厂情况的相关资料,提供两项目开展工作的原则要求和相关必要的技术条件。
2.3.2现阶段不能确定的条件,投标方可按相关规程、现行政策要求和主流技术规范等假定条件开展工作,假定条件需与招标方充分沟通确定。
2.3.3投标方现阶段可参照电厂提供的现存电厂规划资料作为相关报告编制的依据。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电、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无。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07日 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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