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3年度、2024年度全厂起重设备及电梯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47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3年度、2024年度全厂起重设备及电梯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华能伊春“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50MW)新建工程是由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城市热电厂,热电厂厂址位于伊春市乌马河区,本期建设 2X350MW抽凝供热机组,主要为伊春市的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友好区供热及并网发电。
2.2 工程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全厂生产区域。
2.3 工程内容:全厂5部电梯及113台起重设备(其中桥式起重机15台;电动葫芦76台;电动单梁悬挂过轨行车13台;过轨吊2台;移动电动液压升降平台5台;卷扬机2台)设备设施检修(周期性大修除外)、维护、保养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4 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07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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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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