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鱼宜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粉煤灰、塑料波纹管、声测管、中空锚杆)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GZJC-2022-112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鱼宜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粉煤灰、塑料波纹管、声测管、中空锚杆,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鱼宜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自购物资(粉煤灰、塑料波纹管、声测管、中空锚杆)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讫里程为K75+556.5-K88+052,起点为木吉河大桥桥头,终点为屯拉2号大桥桥尾,线路横跨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来宾市忻城县大塘乡和欧洞乡、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四个乡镇,路线长度12.496km,建安费141382万元。
主要工程数量有桥梁8座,左幅桥梁单线长度3678.3m,右幅桥梁单线长度3798.9m,桥梁桩基506根,上部结构均为预制梁,共计975片,其中20m预制箱梁108,30m预制箱梁232片,40m预制T梁635片;涵洞共计10座,其中汽车通道3座(钢筋混凝土框架桥),人行通道1座(钢筋混凝土暗箱式通道),排水涵洞6座(钢筋混凝土盖(暗)板涵);隧道4座,右幅隧道单线长度4012m,左幅隧道单线长度3989m;路基共计8段,累计长度4808.5m,挖方145万方,填方181.5万方。
2.2 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粉煤灰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生产厂家同时具备生产Ⅰ级粉煤灰和Ⅱ级粉煤灰能力,生产厂(电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能生产满足标的物技术质量标准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及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期间及之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0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8)特殊要求:
要求投标物资是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
(二)塑料波纹管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各类型波纹管生产厂家需具备年产50万延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及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期间及之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0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三)声测管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年生产声测管能力在4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及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期间及之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0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四)中空锚杆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中空锚杆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米及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及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期间及之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0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2 年12月2日至 2022年12月7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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