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0K+000-8K+918段疏浚)(二标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2094500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0K+000-8K+918段疏浚)(二标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2022094500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航道起于淮河淮滨段航道整治终点(闾河口港区),止于息县枢纽下游淮河新区港区,主要包括全长约 40km 航道整治,采用Ⅲ级双线航道标准,航道尺度 3.2 米×60 米×480 米(航深×航宽×弯曲半径),航道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保证率 95%,最高通航水位设计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洪水位,配套建设护岸、船标等设施。本次招标为息县段0K+000-8K+918段,共9km。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工程总投资金额在7000万元(或通行船舶吨级1000吨)及以上的航道整治类项目监理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6.其他要求:
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7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1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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