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县级
共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县级共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采购,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任县、巨鹿、南和新建共配中心,钢结构形式;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共划分3个标段,每标段中标1家单位,质保期:2年。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标段内容 | 预算(万元) | 工期 |
1标段 | 任泽区任县共配中心建设 | 318.74 | 90日历天 |
2标段 | 巨鹿县闫疃共配中心建设 | 295.56 | 90日历天 |
3标段 | 南和县三召共配中心建设 | 160.88 | 90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邢台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县级共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采购,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需要投标单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
(5)所有施工项目合格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标准;
(6)所采用的材料应环保无毒、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环保要求;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月7日至 2022年12月14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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