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电磁起动器及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电磁起动器及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采购编号:LAZCSB-2022-0278)。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李村煤矿采购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PJG-400/10Y,数量10台;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电磁起动器QJGZ-100/10,数量4台。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 号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 | PJG-400/10Y | 台 | 10 | |
2 | 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电磁起动器 | QJGZ-100/10 | 台 | 4 |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2年12月08日17点00分起至2022年12月1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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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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