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2-CNCCC-FW-GK-3091/01
发标日期:2022年12月09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采油公司海洋石油521和522船舶操作和管理技术服务单项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采油公司海洋石油521和522船舶操作和管理技术服务单项协议 |
完工期: |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 |
项目概况: | 为保证2艘消拖两用港作拖轮(海洋石油521/522)正常安全顺利运行,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运营风险,遵循国家海事法规规定,满足两船船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实际需要。需委托外部服务机构提供船舶操作和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在珠海港区开展港内作业。并随时根据生产任务进行沿海调遣,前往深圳、惠州、粤东等港区,开展港内靠离泊及安全守护作业等,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 |
服务内容简介: | 海洋石油521和522船的船舶管理服务、船舶操作服务、船舶支持服务、船舶加注服务等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内至少已完成1项为与船船舶操作与管理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为年度协议业绩,需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三、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服务技术人员,其中至少包括2名驾驶管理级服务人员、6名驾驶支持级服务人员、2名轮机管理级服务人员、4名轮机支持级服务人员。上述人员为投标单位直签员工且不得相互兼职,并提供相应的投标人缴纳的2022年8、9、10三个月社保证明。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12月09日到2022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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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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