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B-F-2022-58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DZB-F-2022-58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符合社保资金其他相关政策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信誉要求: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2日16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22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