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MZLZ-KY-2023001-3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满洲里站现就满洲里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二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满洲里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报价)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设备证明及纳税证明)。(5)能开具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经营记录要求(必填项)(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满洲里站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12月13日10时57分起至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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