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拓市】山东三维化学-天津石化炼油部1#C2回收装置尾气和新火炬气回收氢气项目解吸气压缩机招标采购所需解吸气压缩机(K-101)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116-2315-18956-B1 2.项目内容:【拓市】山东三维化学-天津石化炼油部1#C2回收装置尾气和新火炬气回收氢气项目解吸气压缩机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回转式压缩机 | 1.00 | 台 | 包1-解吸气压缩机(K-101)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3年7月1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炼油部 1#C2 回收装置尾气和新火炬气回收氢气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与制造商为同一集团内负责销售职责分工的公司(提供证明),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提供近连续三年(2019、2020、2021)每年利润大于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并附审计报告,或至少为投标人本公司编制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承诺产品必须是可靠的稳定的成熟产品,核心设备部件及整机装配不得采用贴牌或者委托其他厂家代加工设备产品。外购设备部件须取得发包人认可。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产品(核心部件,不含可外购件)的生产制造、检验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产品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关的设计、制造工艺技术等由投标人合法所有或有权使用,不涉及任何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如投标产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投标人承诺将负责立即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使买方、最终用户免受因第三方索赔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所造成的损失。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承诺当压缩机入口介质压力约0.01MPa(G)、温度约40℃,投标人应保证压缩机机组边界出口介质压力不小于0.58MPa(G)、温度不大于40℃,并应保证110%工况时标准体积流量不小于13064.7Nm3/h。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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