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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材料釆购招标公告

2022-12-26 17:56:3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材料釆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岀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具、土工布、防水沥青材料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涉及标段为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1、TJ-2、TJ-3标段,其中:

TJ-1标段位于哈尔滨市方正、延寿县内,起止里程为K169+000~K195+020,全长26.02km。设计速度为100km/h,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整体式路基全幅26m。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填方268.93万m3、挖方72.14万m3;桥梁26座/3726.41m;箱梁736片,简支矮T梁304片,钢箱梁2联、现浇箱梁3联、涵洞95道/2530.49m;互通2处,收费站1座。

TJ-2标段路线起于方正县会发镇G1011哈同高速(会发互通东侧约2.3km),向西南总体平行于G229饶盖公路布线,途经方正县会发镇、延寿县六团镇、延寿镇北,于延寿县西北侧与G333三莫公路相交,随后继续向西南方向延伸,经延寿县延河镇北,终于延寿尚志县界,顺接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施工里程范围K195+000~K245+908,路线长度50.908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顶宽26m。

全线共设置跨河桥2316.92米/12座,其中大桥1940.8米/6座;中桥376.1米/6座;主线上跨分离桥951.52米/13座;主线下穿分离桥746.24米/7座;互通内主线桥225.2米/2座;匝道桥128米/1座;天桥1462.5米/14座、通道桥89.04米/2座、涵洞123座,预制梁约1895片,现浇梁1联3×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新建延寿、延河互通式立交2处,服务区2处(六团、团山),养护工区2处。工期:2022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

TJ-3标段路线起于方正县会发镇G1011哈同高速(会发互通东侧约2.3km),向西南总体平行于G229饶盖公路布线,途经方正县会发镇、延寿县六团镇、延寿镇北,于延寿县西北侧与G333三莫公路相交,随后继续向西南方向延伸,经延寿县延河镇北,终于延寿尚志县界,顺接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其中我项目部施工里程范围K219+950~K245+908,路线长度26km。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顶宽26m。

2.2 计划工期

该工程已于2022年10月15日开工,预计2025年10月15日完工。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锚具、土工布、防水沥青材料等。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1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4.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各包件具体要求如下:

4.3.1 锚具(包件号:MJ-01、MJ-02):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具有车、钻、铣、刨及热处理等主要生产设备,除铸铁锚垫板可以外协加工外,其他工件尤其是热处理工艺均不可外协加工。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度(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应具有近两年内(2020年 11 月至开标之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五年内(2017年11月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其他要求:

①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4.3.2 土工(包件号:TGB-0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自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能力须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应具有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19年11月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原件备查;以及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的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能力;

②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4.3.3 防水沥青材料(包件号:LQCL-01LQCL-02):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自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能力须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度(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应具有检测部门近两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五年内(2017年11月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能力;

②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2月 27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箱zbgscqsy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3020598800493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汇款单上须注明(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材料采购+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包件)。

5.3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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