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高温热害区域阶段综合防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FDFW22120208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高温热害区域阶段综合防治(招标项目编号:CFDFW2212020808),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成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高温热害区域阶段综合防治
2.2 项目编号:CFDFW2212020808
2.3 招标范围:对现有的地质报告、物探报告、矿井风流温度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现场钻孔测温数据、实验室对煤岩热物性参数测试数据,确定砂墩子煤矿+700m标高至+400m标高区域的地温梯度、划分热害矿井等级及热源;针对N4107回采工作面主要热量来源,确定可行有效的降温方案,有效降低井下N4107工作面温度达到《矿井降温技术规范》要求;搭建高温热害监测监控管理平台,可实现降温系统的实时监控
2.4 服务地点:砂墩子煤矿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完成招标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规范》(GB 50418-2007),《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2006),《矿井降温技术规范》(MT/T1136-2011)中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提供近一年内由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单位章;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二项类似项目的工作业绩(以合同为准),近五年指2017年12月~2022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事业单位可提供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表(2021年度);
3.6 投标人近五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 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至2023年0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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