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2022年宁波机场T1航站楼室分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2022年宁波机场T1航站楼室分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102003)
1.2 比选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宁波海曙机场T1航站楼,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栎社航空路。本次覆盖航站楼1F-2F、1个地下室及6部电梯,建筑面积61729平方米,覆盖面积61729㎡。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分布系统的安装以及施工涉及的零星材料采购及安装。本项目预算68.67万元(含税),其中乙供材料预算为28.34万元(含税),施工部分预算为40.33万元(含税)。本项目以施工预算+乙供材中选金额为合同金额上限,具体按实结算。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人数量: 1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施工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非OFF)26%【施工部分以《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规[2016]451号)为基础报折扣(非OFF)】,乙供材部分不含税总价合计最高参选限价为25.07万元,参选人任一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1.5采购项目概况
★2.2计划工期: 2023年6月完工并验收合格
2.3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5 保修期: 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安全目标: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9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安管人员要求: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证书: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员至少一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1)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8月至比选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3.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机场或场馆室分集成)。
注:(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对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4)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递交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宁波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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