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分公司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号机组余热利用增容项目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3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桐乡市
1. 招标条件华能浙江分公司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余热利用增容项目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桐乡市;
2.2 规 模:华能桐乡燃机2号机组余热利用增容改造项目新建厂房内共设1台行车。检修时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的检修起吊;
2.3 标段划分:华能浙江分公司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余热利用增容项目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2.4 交货地点:浙江省桐乡市;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付至本工程现场工地。设备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6 招标范围:1套功能完整的75/20t主厂房起重机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安装地点:汽机房内,汽机房跨度(暂):23m,行车轨顶标高,汽机房屋顶下弦标高(暂):22米,主钩起吊重量为75t,副钩起吊重量20t,数量:1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A));
(2)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用75t/20t-22m及以上桥式起重机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17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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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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