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指挥调度中心硬件系统建设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指挥调度中心硬件系统建设。
2.2 项目编号:(2022)201603140.04.01
2.3 招标范围:(1)显示系统的采购安装:建设一套可对计算机信号、图形信号、视频信号等各类信号源综合显示的LED大屏幕显示系统;
(2)综合管控系统的搭建:建设一套高效、稳定、智能的综合管控系统,实现集中对各类音视频信号源的高质量的接入输出控制,灯光等环境控制;
(3)控制台的采购安装:建设一套满足席位数量要求、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达到最佳视觉效果的操作控制台;
(4)工作站计算机的配置:满足技术标准要求配置的操作终端工作站及控制中心工作站及相关显示器的采购配置;
(5)配电系统:满足显示系统及房间各用电设备的配电系统的采购安装。
具体实施内容及技术参数见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图纸。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360日历天。以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计算工期,在工期内完成产品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因招标人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确定,亦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供货通知,亦不保证设备到货后立即发出安装调试通知,上述通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发出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C.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D.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