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一码到底全国用电子标签及手持读写器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2212A085D0176-AGZ2213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推动数字化战略转型,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中国铁塔拟启动2023年一码到底全国推广工作。本次采购的内容包括RFID电子标签及PDA读写器。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按照RFID电子标签及PDA读写器划分成两个标包分开采购。
标包 01 招标范围为:RFID电子标签,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 | 产品类别 | 预估采购数量(个)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01包:RFID 电子标签 | 室内硬质特种 RFID 标签 | 1,294,664 |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不晚于7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含运输时间)。 | 订单中规定的地点 |
2 | 室外硬质特种 RFID 标签 | 647,332 | |||
3 | 柔性抗金属 RFID 标签/吊卡式 RFID 标签 | 4,531,324 | |||
合计 | 6,473,320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本项目预估需要的总采购数量,最终以采购人下单数量为准。
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标包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01包:RFID 电子标签 | 1 | 40% |
2 | 28% | |
3 | 17% | |
4 | 10% | |
5 | 5% |
注:中标份额按照预估采购数量进行分配。
标包 02 招标范围为:PDA读写器,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 | 产品类别 | 预估采购数量(个)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02包:PDA 读写器 | / | 8,617 |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不晚于7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含运输时间)。 | 订单中规定的地点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本项目预估需要的总采购数量,最终以采购人下单数量为准。
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标包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02包:PDA 读写器 | 1 | 50% |
2 | 30% | |
3 | 20% |
注:中标份额按照预估采购数量进行分配。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标包 01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 | 类别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 |
1 | 01包:RFID 电子标签
| 室内硬质特种 RFID 标签 | 9元/ 张 |
2 | 室外硬质特种 RFID 标签 | 15元/ 张 | |
3 | 柔性抗金属 RFID 标签/吊卡式 RFID 标签 | 3.7元/ 张 |
标包 02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 | 类别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 |
1 | 02包:PDA 读写器 | / | 3,200 元/台 |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及注册资本: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
01包RFID电子标签: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备同类RFID标签的销售业绩,且合同累计销售含税金额应不低于250万元(含)。
02包PDA读写器: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具备同类手持读写器产品的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销售含税金额应不低于250万元(含)。
2.5 生产厂房:
01包RFID电子标签:投标人应具有用于生产本项目RFID标签产品的自有或租赁厂房,且厂房面积应不低于2000平米(含)。
02包PDA读写器:投标人应具有用于生产本项目手持读写器产品的自有或租赁厂房,且厂房面积应不低于2000平米(含)。
2.6 产品入网检测:投标人应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产品入网检测,且所有重点检测项目的测试结果应合格。具体产品重点检测项目及合格标准见入网检测细则。
2.7 其他资质要求:
01包RFID电子标签:测试设备: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台标签成品一致性检测设备,设备可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
02包PDA读写器:
3C认证:投标人本次投标的同类手持读写器产品(包括数据终端、手持终端等)应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不含3C认证派生)且具备有效的认证证书。
进网许可证:投标人本次投标的同类手持读写器产品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证书。
2.8 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01包RFID电子标签: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电子标签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02包PDA读写器: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读写器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9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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