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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奥斯工业互联网产业新城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建设路(S219)(九城路-G204)、衡山路(创新路-跃进河)、九城路(S219)(九赵路-新东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3-01-12 21:48: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九龙街道卡奥斯工业互联网产业新城,北至九赵路、西至创新路、南至东西大通道、东至204国道,以及204国道东侧与跃进河、鲍家滩合围关联地块;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道路、排水管道、智慧灯杆、智能交通设施、各类专业管线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路(S219)、衡山路、九城路(S219),全长6341米,其中建设路为东西走向,自九城路至G204段,长约2026m;衡山路为东西走向,自创新路至跃进河段,长约2612m;九城路为南北走向,自九赵路至新东路,长约1703m。总工期43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400日历天)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质保期保修。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6341米卡奥斯工业互联网产业新城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建设路(S219)(九城路-G204)、衡山路(创新路-跃进河)、九城路(S219)(九赵路-新东路))设计施工总承包6410293508170331.1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全部标段: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1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设计费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不含单独园林绿化设计,单独亮化照明设计);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单独亮化照明工程);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单独亮化照明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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