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购置安装项目,招标人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工程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购置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0724-2220KM146222
2.3仓库布置情况概述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地处弥勒市城南郊区,距城区约4公里。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库区共有94栋仓库,分为5个库区,其中A库区22栋(1#-18#库、37#-40#库)、B库区18栋(19#-36#库)、C库区18栋(41#-58#库)、D库区18栋(59#-76#库)、E库区18栋(77#-94#库),总建筑面积约为15.5万平方米。共设有2个10/0.4KV配电室,建筑主体为钢架结构,仓库尺寸见下表:
序号 | 仓库编号 | 长(m)*宽(m) | 单体库/联体库 |
1 | 1#-12# | 78.4*20.4 | 单体库 |
2 | 13#-18# | 54.2*20.4 | 单体库 |
3 | 19#-38# | 84.2*20.4 | 联体库 |
4 | 39#-40# | 42.2*20.4 | 联体库 |
5 | 41#-94# | 84.2*20.4 | 联体库 |
2.4项目工程范围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购置安装项目针对94栋仓库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修更换,并增设电气火灾探测、消防电话等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报警系统,由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含电话主机、电话分机、光端机)、端子箱、非消防电源强切、电气火灾监控(含报警控制器和现场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电源、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CRT)等构成。
2.5工程内容:
(1)按照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购置安装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建设内容和要求,对原有系统的主机、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等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性拆除。
(2)对电气火灾探测、消防电话、集中报警主机、区域报警主机、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火灾感烟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含电话分机、电话主机、光端机)、端子箱、非消防电源强切、剩余电流监控(电气火灾监控,含报警主机和现场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电源、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CRT)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调试工作。
(3)更换全部室内外线缆,更换59~94栋仓库室内管道,局部更换原有室外管道,并对原有室外管道进入端子箱处进行更换。
(4)对消防控制室进行调整,消防控制室调整到与安防室连通的另外一间房间,需要对该房间做简单装修,地面采用防静电地板。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6建设地点:弥勒市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军校仓库内(弥勒市城南弥阳工业园区内、老昆河公路旁)。
2.7工期: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9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第(1)至(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红云红河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第(4)条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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