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化工园区选址安全评估和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012),已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石经开党会记【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 3.工程规模:暂定37.65平方公里(以实际调整面积为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8GCGK2023012-01-01 |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化工园区选址安全评估和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 |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化工园区选址安全评估和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的全部内容。 | 60 | 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咨询企业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工程咨询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单位;要求成果需通过师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和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疆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企业信息登记中已登记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0:00:00至2023年01月23日 00:00:00 | ||||||||
2.领取方式: 网上获取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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