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16 15:4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20230116001)已由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屯审服项目(2022)47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位于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地块坐落于规划中园区纵二路、园区二横路、园区三横路、和谐大道合围区域。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68000㎡(地上总建筑面积 56000㎡,地下 12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室1栋,地下1层,建筑面积12000㎡,采用框架结构;门诊综合楼1栋,地上4层,建筑高度19.6m,建筑面积30113.39㎡,采用框架结构;急诊综合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5.7m,单栋建筑面积5134.99㎡,采用框架结构;住院楼1栋,地上12层,建筑高度59.2m,单栋建筑面积16176.42㎡,采用框架结构;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7.7m,单栋建筑面积3723.47㎡,采用框架结构;氧气站1栋,地上1层,建筑高度4.8m,单栋建筑面积200㎡,采用框架结构;垃圾站1栋,地上1层,建筑高度4.8m,单栋建筑面积312.04㎡,采用框架结构;连廊建筑高度9.95m,建筑面积339.69㎡,采用框架结构;室外工程;购置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门诊综合楼、急诊综合楼、住院楼、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氧气站、垃圾站、连廊及室外工程、购置设备、路面铺装、车行道、绿化、停车场、挡土墙、围墙、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553,093,4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30116001001;控制价:5530934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专项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编制、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深化设计配合、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后续服务;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政府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 ;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由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本数)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5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3.6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1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28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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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20230116001)已由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屯审服项目(2022)47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位于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地块坐落于规划中园区纵二路、园区二横路、园区三横路、和谐大道合围区域。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68000㎡(地上总建筑面积 56000㎡,地下 12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室1栋,地下1层,建筑面积12000㎡,采用框架结构;门诊综合楼1栋,地上4层,建筑高度19.6m,建筑面积30113.39㎡,采用框架结构;急诊综合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5.7m,单栋建筑面积5134.99㎡,采用框架结构;住院楼1栋,地上12层,建筑高度59.2m,单栋建筑面积16176.42㎡,采用框架结构;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7.7m,单栋建筑面积3723.47㎡,采用框架结构;氧气站1栋,地上1层,建筑高度4.8m,单栋建筑面积200㎡,采用框架结构;垃圾站1栋,地上1层,建筑高度4.8m,单栋建筑面积312.04㎡,采用框架结构;连廊建筑高度9.95m,建筑面积339.69㎡,采用框架结构;室外工程;购置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门诊综合楼、急诊综合楼、住院楼、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氧气站、垃圾站、连廊及室外工程、购置设备、路面铺装、车行道、绿化、停车场、挡土墙、围墙、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553,093,4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30116001001;控制价:5530934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专项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编制、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深化设计配合、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后续服务;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政府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 ;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由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本数)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5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3.6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1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28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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