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2023年-2025年1号、2号机组生产辅助岗位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3-13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2023年-2025年1号、2号机组生产辅助岗位运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 #2机组生产辅助岗位运行项目。
2.1.2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工业集中区兴业路北侧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2.1.3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最新合格标准及业主和上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2.1.4服务期要求:工期暂定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按3年报价,按每年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提前5天进场)。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运行调整、运行巡检、各项日常定期工作、各项试验工作、启停机操作、化学加药配药;运行上料工作、上料铲车维护上料工作、质检站计量、过磅、入厂原料化验、现场文明生产、办公辅助运行工作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单机30MW生物质电厂或单机100MW及以上火电厂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其他要求:/。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29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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