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立井提升机电气设备及应急系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受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立井提升机电气设备及应急系统项目组织询比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立井提升机电气设备及应急系统项目
2.2 项目编号:ZCFDAHW2301020011
2.3 采购内容:副立井提升机电气设备及应急系统。(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4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5 供货地点: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2.6 质 保 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2供应商须提供井筒设备内井筒磁感应开关及过卷开关的煤矿矿用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及产品合格证,其他设备需提供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3.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一年内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询比采购的可以不提供);
3.5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近三年指2020月01月至2023年01月);
3.6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产品质量及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情况;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3.9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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