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乙烯-伴热站|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乙烯-伴热站|框架(WZ20230207-2199-556-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成伴热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石化专用设备 | 89.00 | pc | 包1-集成伴热站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均在有效期内。 3.1.9 疏水阀的型式选择执行附件2中天津业主伴热站疏水阀选型要求,投标商在报价时应明确所选疏水阀的品牌供应商。 3.1.10 必须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所有样式伴热站系统制造图。 3.1.11 填写《124211-0000-PRFT-CFA-0006伴热站框架明细》,并按照技术要求中附图1、附图2、附图3图中列表的规格材质,根据实际产品提供附图1、附图2、附图3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之和应等于伴热站的价格,不提供将被否决。 3.1.12 供货日期为收到供货通知书后50天以内,单独提供承诺函,不提供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13 业绩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从2016-2022年,石油、化工行业或相近行业集成伴热站供货业绩2份,业绩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签字页、供货清单页,技术附件(如有)及对应供货清单的发票。信息不全的业绩将不被认可,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8日 8:00时至2023年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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